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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十二月, 2007

关于抄袭的胡言乱语

05 十二

抄袭,是中文领域一个很奇特的现象,不但是抄,而且还理直气壮的抄。网络上如此,随便找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一搜,便是数十条同样的信息。你甚至都不能从其中区分出谁是作者,谁是抄袭者。这就像冯导的《大腕》中那个要做“乐哈哈”纯净水广告的假货商人所说,“广告做多了,假的也就成真的了”。另一方面,《梦里花落知多少》被判抄袭《圈里圈外》,而郭敬明却依旧嚣张。论文直接的抄袭更是家常便饭一般,我甚至看到正规出版的学术文章就是国外厂家设备说明书的中文翻译!
网络,只是让抄袭变得更加方便而已。
抄袭的方式不同,从关系上分为3种。第一种,个人抄袭个人。这种情况多如牛毛,稍微有一点儿本事建个网站,又没有能力提供丰富的内容,显然要通过其他手段来扩充自己的门面。不过,一般抄得人往往没有被抄的人名气大,多而且无序,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办法。第二种,是门户抄袭门户,这就会引发大规模的口水战,而且吵到最后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结果。大家都是出来混的,炒作够了,毕竟还要跟人家留口饭吃。第三种,就是大门户抄袭个人。这个就比较没有水准了。但多数情况下,个人小网站也没有什么办法。你可以大声疾呼,但人家干脆不理你。当然,想罗永浩之流的悍匪还是可以通过法院敲出一笔钱来的,不过,一般人就没有这个本事了,别说是敲出钱来,可能连链接都没有。可这也没办法,我们不是悍匪,自然活得也不够彪悍。
忍了,所以就是现在的局面了。

PS:想起Boston Legal中Shirley在法庭上引用德国牧师Martin Niemoller在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上的一段话:“在德国,他们先开始对付共产党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后来他们对付犹太人,我也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对付工运者,我也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运者;后来他们对付天主教徒,我还是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对付我,这时已经没有人剩下来可以为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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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美剧